公共基础知识—对立统一规律本

2013-05-06 16:03:56   来源:    点击:

【导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
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要素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辩证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
2.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1)矛盾的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它包括两种情形:
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
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这是矛盾同一性更重要的一层含义。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有内在的同一性。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对立面可以互相转化。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在内容上有着最大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在形式上则有着无限多样性。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批评、市场上的竞争、学术上的争鸣等等,这一切都是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其间有对抗性斗争关系,也有非对抗性斗争关系。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而事物的稳定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性,而事物的变动性则是无条件的,即在任何条件下都是要贯彻下去的。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同一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是包含着对立的统一,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相互对立,就谈不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约,斗争的形式、规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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