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报考指导

2014-07-03 17:34:48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

2014年四川省招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从7月1日持续到6日,截至7月3日上午10点,报名人数突破1.6万人,粗略计算,报考人数和招考人数比例达到12:1。成都市综合管理职位二报考和招考人数的比例甚至达到了80:1,可见本次考试的竞争激烈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后续的报名人数还会不断增长。为了让考生更好地了解本次考试,选择相对合适的岗位,中公教育辅导专家对本次考试进行深入解读,以便考生报考、备考。

(一)招考对象、报考条件和招考范围

●招考对象: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中专、高中、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考条件:

年龄: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88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但是甘孜州在年龄方面比较特殊,其招考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1996年9月20日以前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学历:招考岗位大部分是大专以上学历就可以报考,特警职位比较特殊,学历放宽到中专(高中)。考生在报考时要看岗位的具体要求。

●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限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甘孜州招考的职位全部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只有本省及本州户籍的考生才符合招考条件,比较特殊。

其他要求:符合岗位的身体条件;无违法或者限制报名的条件;符合考试回避要求等。

(二)考试流程、考试内容和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流程: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仅限特警职位)、面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测评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有的市、州还有体能测评,一般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也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测试:普通特警一般为为:男子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具体以各地公告为准。面试形式以结构化为主。

●综合成绩计算:

一般情况,需进行专业测试的特警职位,其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X15%+《申论》X15%+专业测试成绩X4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X30%

其他职位,其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X35%+《申论》X35%+笔试加分+面试成绩X30%。

●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的条件以以下几点为主:(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绵阳市三个招录单位均属于重灾区),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其余未尽加分事项,参照当地发布的招考公告。

加分办理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无效。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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