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安现役考试政治常识精华考点(三)

2015-02-02 15:38:42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

41、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4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

43、省级政府工作部门设立、撤销由(国务院)批准。

44、(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秘书长;(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一般不设秘书长;乡以下政府原则上不设(工作部门),没有(“局长”)。

4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政府副职可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正职需要同级人大任免。

4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审计署署长、人民银行行长是推定的首长。

47、垂直管理部门的职能具有(专属)性、(执法)性、(监控)性等特征。

48、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海关、国税、国安、民航、海事、粮食储备)。

49、省垂直管理部门:(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煤矿安监、国土资源、公安)。

50、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省派出)、街道办事处(区派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县派出)、区公所(县派出)。

51、派出机构:审计署的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

52、派出机关(构)不属于一级行政机关,但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并在管理效力上与派出它的政府或政府部门相同。

53、四个政府分别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5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5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56、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57、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

58、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是:(遵守宪法和法律)。

59、公务员是按照国家的正式规定,通过一定法定程序而被任用的人员,他们与国家的关系不是契约关系,不同于私营单位与雇员的关系,实行(常任制)。

60、公务员区别于社会上其他职业在于(其服务对象是国家),公务员是(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中公教育公安现役考试网提醒,2015年公安现役的主要考察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应当及时备考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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