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必须坚持“破”、“立”结合。
反腐败斗争,既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和维护党纪国法的法纪斗争,更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社会价值观较量。有人说,最可怕的腐败,是社会价值观的腐蚀堕落。如果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人人对腐败麻木、默许甚至到羡慕,腐败必将成为一种常态,建设廉洁政治只能是水中花、镜中月。因此,坚决反对腐败,既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也要注重从文化和价值观的层面入手,培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追求。
伴随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价值观的激烈冲突和深刻变革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时代性的文化现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拜金价值观侵袭一些缺乏坚定信念和坚强意志的人,致使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如何在社会价值观的较量中争取主动、赢得胜利,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
毛泽东曾经说过:“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必须坚持“破”、“立”结合。要破“腐败之殇”、立党纪国法之威,对各类腐败现象“零容忍”。要破“四风”之弊、立清正廉洁之风,用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促进作风养成,以好的作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要破“潜规则”之害、立权力运行之规,健全完善各类规范,对权力运行实行全程监控,把自由裁量权限定到最小,实行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监督、严厉的追责,不给不法交易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要破“责任虚置”之漏、立明责尽责之序,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压实,牵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决肃风整纪,弘扬我党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使思想防腐与制度治腐互为补充,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营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和社会价值氛围。
——摘自发表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上的文章《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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