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2016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6-04-13 13:23:41   来源:攀西人才网    点击:

根据《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现就入围攀枝花市2016年度选调职位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攀枝花市职位)为准(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4月15日(星期五),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攀枝花市委党校三教室。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9号。

(四)相关要求: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二、关于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所需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已经携带的,必须按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三、其它有关事宜

1.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因考生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812-3356948,0812-3356753;

联系人:李佳(公务员科),刘洋(干部三科)。

特此公告。

附件:攀枝花市2016年度选调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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