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经考生主动申请,市委组织部已于5月26日组织1名初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报考职位编码:2100006;准考证号:1838551015902)进行了复检,复检结论为“合格”。
原标题:乐山市2016年选调生体检复检结果的公告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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