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其中1名为原先编制缺额)交通管理辅警(主要从事路面执勤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招考条件具有自贡户籍的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它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含)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4.9(含)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不能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发布
在自贡市人才网、大安区党政网、大安区交警大队和大安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大安区交警大队负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在大安区交警大队办公室(大安区燊海井对面)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手续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大安区交警大队负责。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大安区交警大队招聘交通管理辅警报名表》2份,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1日上午8:30,地点自贡四中(自贡外国语学校)。体能测试项目共包含4项,1000米跑、5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3、领取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刻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笔试由大安区交警大队会同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一)面试
面试由大安区交警大队会同区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面试初定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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