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7年3月28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8937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59号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2)
特此公示!
原标题: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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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docx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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