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甘孜县招聘中学教师28名公告(3)

2017-07-25 13:59:54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点击:

八、体检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按照考聘职位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初中学科专业上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甘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查仍在甘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初中学科专业上课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考察

甘孜县教育体育局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甘孜县教育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县教育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县教育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甘孜县教育体育局、甘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签订编制外聘用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等额递补。

十二、聘用管理

编制外聘用中学教师管理,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一)聘用管理。实行编制外签订聘用合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三年一聘”机制,满三年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考核合格,并根据中学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教育部门可在县域内调配使用。

(二)师德管理。按正式教师同等要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凡违反师德师风管理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可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现有岗位或因组织政策变化解除聘用关系的,教育主管部门对解除聘用关系的缺额按需求及时替补。

十三、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

编制外聘用中学教师工资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发放标准2800元/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单位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一)基本的劳动报酬。编制外聘用中学教师的劳动报酬实行分类分等级管理,等级根据岗位技术要求、工作年限、工作量等内容确定,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与聘用人员协商后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其他待遇。与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享受相关教师培训、表彰、慰问等待遇;根据现行工资待遇标准,同等享受在岗正式教师补贴政策;与正式教师同等享受年终目标奖。

(三)支持参加在编公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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