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以法为纲 提挈中国梦

2014-11-13 11:10:35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世界的注视下揭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会议研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成为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纲领性文件,成为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的新动力。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更应高擎“依法治国”的大旗,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理念。以“法治”为纲,提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

“法明刚人信,法一则主尊。”法治本就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华民族两千多年封建的历史告诉我们,“人治”只会滋生腐败与堕落,只有“法治”才是人类走向文明的正确选择。以“法治”为纲,将“法治精神”注入中国精神的脊髓,幻化成人们心中的神圣信仰,才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全体公民守住宪法和法律的底线,自觉维护“法”的权威,将法律作为维护私权利、监督公权力的首要选择。这不但需要立法者不断根据国情社情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更需要执法者依法执政的率先垂范和司法者的公正司法。只有权力的上层坚守法律,不逾越雷池半步,才能给普通公民留下膜拜法律的空间,法治精神也才会在中国社会落地生根。

让法治精神汇聚中国力量。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能够镌刻于公民心中的法律,一定是被公民认可,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公平正义的法律。若要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同样要让公民在社会实践中感受到法治的光辉,享受到法律给其生产生活所带来的有益影响。这就需要在构筑社会主义法治大厦时,在各个环节都扎牢“公平、正义”的钢筋,以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准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法。真正做到以法为纲,让“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行为无立足之地。让任何以身试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都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建构起以“法治精神”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大厦,才能源源不断地汇聚起强大的中国力量。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是治国之本,更是新时期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扫除前进路上发展障碍的有力武器。腐败之风令政府的公信力屡屡受挫;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有法不依更是让“中国式法与情”、“中国式权与法”面临时代的拷问。面对愈加复杂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站在发展机遇期、改革攻坚期以及矛盾凸显期,“三期叠加”的关键节点,惟有高举“依法治国”的大旗,将法治精神纳入全社会的信仰清单,才能在法治反腐的道路上重拾政府的公信力,才能在严格执法的实践中实现“健康中国”的梦想,才能扫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最终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胜利彼岸。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提挈伟大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相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推动下,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强大指引下,法治中国的实现指日可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可计日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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