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公教育提醒广大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2(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告知考生。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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